聂树斌故意杀人、强奸妇女再审案!

  12月29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自1995年1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》施行25年来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情况,并发布了25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。其中,京师律师王殿学代理的聂树斌国家赔偿案入选25件典型案例之一。

  案件回顾

  1994年9月23日下午,在石家庄市电化厂宿舍区,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;1994年10月1日,聂树斌被刑事拘留;10月9日,因涉嫌故意杀人、强奸妇女被逮捕;1995年3月3日,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聂树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  2016年12月2日上午,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、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,宣告撤销原审判决,改判聂树斌无罪。

  申请国家赔偿:精神损害抚慰金创当时国内记录

  王殿学律师是聂树斌国家赔偿案的代理律师之一。2017年3月30日,王殿学接受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的委托,与另一位代理人、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辜光伟律师一起,陪同张焕枝向河北高院正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,申请赔偿的金额是1391万余元。

  从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到法院送达决定书,双方有七八次协商,河北省高院法官曾数次到张焕枝家实地查看,主要是了解家庭困难的情况。双方就赔偿项目和数额等达成协议,赔偿金额合计2681399.1元,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000元,与人身损害比例接近百分之百,系精神损害与人身损害比例高的国家赔偿案。

  王殿学——发挥国家赔偿功能可倒逼办案水平提升

  王殿学律师近几年代理了多起国家赔偿案件。有冤错案后人身自由的赔偿,比如许金龙案中许玉森的国家赔偿,内蒙玉米案中王力军的国家赔偿;有导致失去生命的冤错案中亲属申请的国家赔偿,比如聂树斌案;有案件终结后,针对涉案财产的国家赔偿,比如袁诚家案,牟洋案;也有民事或者刑事执行中的国家赔偿,比如王庆玉案。

  国家赔偿法第一条,就规定了两个功能,一是为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,二是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。王殿学律师表示,如果当时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案,这些案件都是不应该发生的、可以避免的。

  此外,他讲到,从近些年的司法改革来看,侦查机关侦查技术手段有提升,律师的作用也越来越凸显,出现聂树斌、许金龙等重大冤错案的概率在减少,但是对企业家财产的侵害却日益突出,发挥国家赔偿法的功能,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,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,显得尤其重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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