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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清清 律师
个人履历
北京市京师(上海)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
上海市河北省商会 监事长
律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专业建设副主任
工作经验:
江清律师办案专业严谨,认真负责。擅长公司股权及合同纠纷、经济犯罪辩护、商事仲裁等。自执业以来代理的案件,有效挽回当事人损失亿万元。并多次为企业规避风险于前端,有非常丰富的实务经验,能够有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业务领域:
公司合同纠纷、刑事犯罪辩护、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
业务案例:
1、公司股权及公司间合同纠纷;
2、重庆某某地产企业破产清算项目;
3、陈某某与上海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;
4、王某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劳动仲裁;
5、上海某公司与某国际贸易公司的销售合同纠纷;
6、上海某公司厂房政府征收项目谈判;
7、上海某教育咨询公司服务合同纠纷;
8、上海某资产管理公司中介服务合同纠纷;
9、上海某某食品公司供货合同纠纷;
10、上海某实业公司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;
11、重庆某钢厂环境污染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;
12、上海某咨询管理公司委托服务合同纠纷。
刑事犯罪辩护:
1、赵某某故意伤害罪辩护人(缓刑);
2、王某某行贿案件辩护人(检察院指控5年,经过辩护降低到3年8个月);
3、刘某某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辩护人(经过辩护,认定坦白从轻处罚的情节);
4、周某某非法处置查封,扣押财产罪辩护人(争议非常大,开庭后至今未宣判);
5、张某某妨害公务罪案件辩护人(检察院阶段不起诉);
6、陈某某集资诈骗罪案件辩护人(检察院指控11年,经过辩护降低为4年);
7陈某某盗窃平安银行,盗窃罪辩护人(经过辩护,认定自首情节);
8、韩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人(经过辩护,当庭释放);
9、马某某盗窃公司财物,盗窃罪辩护人(经过辩护,检察院不起诉);
10、张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人(代理再审申诉)。